劉秦等人沿著丘坡由上而下衝了下來,兩騎馬賊的馬才調頭,刀光便已帶起幾道血光灑向了天空。
血肉落塵,馬還在,馬背上的馬賊卻已墜地。
“哢哢!”
馬蹄踏過,劉秦領人衝進塵霧中,而外麵黃沙上的兩個馬賊卻已然被踏得血肉模糊,如同一潑血色的爛泥!
方祖賢領著老六與矮子最先殺透出來,衝出半裏多遠,尋了個地勢略高的坡丘立馬而定,再回頭看時,隻見沙無用領著幾人披血帶肉的透了出來。
沙無用打馬立在方祖賢身側,長笑一聲:“你這幾個兄弟果然好本事,領著他們衝陣,根本不用顧及其他,隻需全心全意撕陣便是,好,好!”
沙無用撇下長長馬戰斧,身子略斜,以斧擎地,豎起拇指誇讚起來。忽看到指上盡是血斑,索性將拇指含於口中,吮吸起來,吮淨之後,又說道:“渴飲賊血,饑餐敵肉。我先前想是不敢想來,如今做到了,竟是這般痛快。”
他少年時本是隨父跑買賣的,自父親被馬賊劫生後,隻剩他一人逃脫,遊蕩在這大漠中。但是想在這大漠中生存,靠幾句子曰孟曰的文句顯然隻能成為他人案上的魚肉。
七八年的時間,足以改變一個人的一生。在風沙塵暴中,他確實也重新找到了自己的尊嚴,也能據斧麵對大漠。
矮子扯下一巾衣袍,自顧自的裹起臂上的刀傷來,突然渾身一震,大聲喊了起來:“不好!他們還有一支人馬。”
矮子顧不得裹傷,任袍巾自指掌掉落地上,指著右後側升起來滾滾塵沙大呼起來。
眾人順著他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一剽人馬正以極快的速度踏塵而來。
“這狗娘養的,還真他/娘的下了死命劫財劫命了。”沙無用舔了舔嘴,將戰斧倚在鞍旁,甩了甩手:“剛才與一個同樣使斧的馬賊對了幾斧,雖把他震退了,但這手現在還有些個發麻。想不到剛出來歇口氣,還沒往回衝殺,卻又來了一路伏兵。”
沙無用看向沉默不語的方祖賢,說道:“這路伏兵雖然不過三四十騎,但以我的經驗來看,這些人個個都是好手,萬萬不可小看了。”
“這支伏兵尚在其次,最最重要的是這些馬賊中有熟知兵法的高人。否則,以馬賊們的性子,隻管劫道便是,定然不會弄這許多彎彎道理來的。”方祖賢將他的直覺說了出來:“若真是如此,這一支人馬必然最是精銳,他們極可能是各路馬賊的眾位頭領當家。”
不知為何,方祖賢忽地想起了林遠來。他知道林遠自從離了八十裏井後,也聚了些人馬做了馬賊。
林遠也頗有學識,也讀過兵書,而且為人豪性仗義。以他的能力極有可能被眾路馬賊推為龍頭,這是方祖賢最害怕最不敢麵對的一個人。
沙無用與劉秦倒還罷了,畢竟他們都算得上是能獨挑大櫞的人物,可老六、矮子等人卻聞言大驚,心中不由有些慌亂起來。
畢竟,人的夢想是不能與現實相並論的。尤其左老老六矮子等人,雖然扯著一大家子人,常常食不飽腹,但餓著肚子活著總比埋骨黃沙強得多。
方祖賢飛快地掃了眾人一眼,心裏頭也不禁有些難過,本想領著他們做一番事業,揚名發財,離開這個吸口氣都帶著塵土的地方,回中原爭得功名,過過太平靜逸點的日子。
方祖賢突然想起了自己那個遙遠的所謂的家,往事曆曆,如雲煙般從眼前飄過。咬了咬牙,大聲說道:“來吧,大好男兒何懼大戰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