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找死(1 / 2)

我知道,體內那股強大的氣流是太歲之氣,它已經救過我兩次了。

躺在地上,緩了一會兒之後,起身回到當初的那個洞穴之中,黑衣男子已經不在了,這裏一如既往,如果不是昨天晚上親身經曆過,我還真是看不出來這裏昨晚發生了那麼“激烈”的戰鬥。

當然,我落敗,那完全是個失誤啦!

之前的幾具屍體也已經變成了累累白骨中的一員,他們生前不知道都是幹些什麼的,隻不過,死了之後,沒有親人哀悼,沒有宏達的送別儀式,沒有一個合理的安身之地,甚至於,死後,連魂魄都沒留下。

洞中白骨頗多,我分辨不清到底哪具是新添的,哪具是原有的,看到這一幕,我不由得想起了父母,沒有見過,甚至於不知道他們是否還活著,心中陡然生出一股酸澀的情感來,這洞裏風也太大了呀,吹的我有種想流淚的衝動。

“吾以吾名引忘川。”七字引魂歌,悲愴而低沉的語調,痛苦又未知的回憶。

虛空之中,隱隱約約的可以看到,血紅色的彼岸花開滿忘川河畔,無數厲鬼在河水中咆哮掙紮,想要將橋上的新鬼拉下去一個飽腹。

河麵波濤洶湧,天空之中一片黑暗,這……便是忘川。

雖然,我知道,他們的魂魄多半都是不在了的,但我還是忍不住將寫首歌低吟出聲,也許是在心底裏盼望著或許有那麼一兩個會逃過一劫,又或許隻是為了給自己一個安慰。

頭微低,為那些含冤而死的人哀悼。

不過是短短的幾分鍾,卻像是過了幾個世紀一樣長,再次抬起頭的時候,眼睛裏,是一片清明。

視線像是一把利刃,直直的射向後麵的黑色石台。

就是它嗎?

如果我猜的不錯的話,這應該就是邪修的能量來源了。

黑衣男子從各地拐來人口,不論男女老少,隻要……是活著的生命體就可以,因為,邪修之中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凡是祭祀之物,必須為生活之物,血肉之軀,否則非也。

意思是什麼呢?就是:必須用活人來祭祀,在人們還活著的時候,把他們折磨到死,之後,將其魂魄祭獻給其主,可為永久,也可為臨時性的結盟。

最後,用祭獻者的血肉,為其進行最後一次祭祀。

這種方法一直是不人道的,即使是邪修,也少有用這種方法來提升自身功力的,因為,這種功力畢竟是別人所贈,不是自己修煉得來。

第一,不紮實,畢竟,功力提升過快,基礎不紮實,功力越高,越容易走火入魔,就像是蓋房子一樣,你必須得把根基打好,才可以往高了蓋,不然的話,隻會蓋的越高,塌的越快。

第二,別人的終究是別人的,即使是自身契合的再融洽,也終究不如自己的用來順手。

第三,萬一人家在這些功力之中做些手腳,當這些功力在你體內積累達到一個量的時候,說不定會遭到反噬。

想不到,在這個小小的吳縣裏邊,居然還有人用這麼惡毒的功法!

這樣的話,那些人口無故失蹤的事情就可以順理成章的解釋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