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隻有我們的幫助,你才能獨立。
2.你打破個碗,可以原諒;你要是說謊,絕對不行。
3.而你要參考我的“模式”。
4.父母、女兒都有自尊心;若談“隱私”,你在18歲之前的監護權歸父母。
5.你要把父母當朋友。
6.若有故意拿自己兒女作出氣筒的人,則是天下最無知的人。
7.能認識到是我寵壞了你,你就別“壞”了。
8.犯過的錯誤絕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了。
9.我們的確應該注意方法和語氣。但,同樣一句話,是命令,是建議,就看你是怎樣理解的。
10.以後最多說三次。
11.我已經講清楚的,我同時也正在改的壞習慣,你決不能有同樣的壞習慣。
12.父母最需要愛。
13.我累時,卻需要有人遞杯茶。
14.父母不是完人,該你學的,該原諒的,該擯棄的,需要思考的是你;還有一句,父母不是“省長”,你的要求,大多是不能滿足的。
當你看完這十四條回答時,心裏是否也生出一絲的快意?是否覺得這位母親已經替你把心裏話說出來了呢?
或許那位母親當初也有一種一吐為快的感覺,但她是否意識到自己的這些回答實際上是在向孩子“宣戰”?
孩子說“我需要幫助,同時也需要獨立”,這樣的要求矛盾嗎?而母親的回答則令人困惑:“隻有我們的幫助,你才能獨立。”但實際上,孩子並沒有說不需要幫助啊,孩子隻是說除此之外,還需要獨立,而母親則混淆語意,偷換概念,且語氣獨斷專製。
孩子說“請自覺的保護我的自尊心和隱私權”,這其實是再合理不過的要求而已啊,而母親則說:“父母、女兒都有自尊心;若談‘隱私’,你在18歲之前的監護權歸父母。”那麼,請問是不是孩子在18歲之前,父母就可以隨便翻看兒女的日記和信件?
尤其是這位母親說:“父母不是‘省長’,你的要求,大多是不能滿足的。”言外之意是不是說“隻要父母是‘省長’,就可以滿足你的所有要求”?中國有句古話是“清官難斷家務事”,但這位母親卻是反其道而行之,認為“省長”就無所不能,這實在是天大的笑話。
在現實的生活中,很多父母往往沒有做到尊重孩子的人格,從而引發了父母與孩子的“戰爭”。戰爭的結果不用說,那肯定是“雙輸”的,但輸得最慘的還是孩子,因為他們輸掉的是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作為家長,我們又能從這場“戰爭”中得到什麼呢?當你以勝利者的姿態站在那裏時,冷冷地或是得意地看著被自己“打敗”的孩子時,是否還會想起自己當初那個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夢想?而毀掉這個夢想的又是誰呢?
其實,要想真正做到尊重孩子的人格並不難,隻要家長能夠放下架子,以一顆平等的心態來麵對孩子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