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秋點了點頭,說道:“合同模板是有的,畢竟有保價合同為基礎,隻需要添加一些我們雙方都同意的條款就可以了。”
“合同的權利與義務,以及責任是成正比的。”吳振海笑著說道:“宋老板賺我這麼多的保價費,總得有相應的責任條款在裏麵。”
“這個是自然。”宋秋說道:“我立刻安排。”
宋家的船運公司有自己的法律顧問,宋秋立刻聯係了他,之後對吳振海說道:“吳先生這邊怎麼說?”
吳振海笑了笑,說道:“等你這邊的合同出來,我通知人過來看合同。”
聽到吳振海的話,宋秋點了點頭,同仁堂那麼大的買賣,自然也是有著自己的法律顧問,甚至是有專門的法務部也說不定。
吳振海的說法,宋秋是沒有任何異議的,既然要賺這麼高的保價費,那就肯定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隻是,吳振海之前已經說的很明白了,他會把藥材處理好,隻需要在運送的時候稍加小心就可以了。
關於運輸途中的問題,其實已經沒有了。
唯一的一個要求,就是準時送達。
宋秋對這一點更沒什麼可擔心的了,因為他自己已經把時間說的很寬鬆了,船運公司本就是長年跑船的,對於到達時間,都是有所估計的,時間差不會超過一兩天,完全沒有任何好擔心的。
吳振海留在了宋家的船運公司等著,中午由宋秋做東請吳振海吃飯。
直到下午,宋秋所找的法律顧問才趕來,把擬定好的合同交給了宋秋。
吳振海中午吃完飯以後,就通知了相關法律人士來了宋家的船運公司,四個人直接進了會議室,由吳振海通知來的法律人士審查合同。
宋秋和吳振海隻負責提出自己這邊的要求,以及對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剩下的,全是兩個法律人士專業上麵的事情了,兩人雖然談的還算愉快,但是在某些條款上,也是據理力爭,甚至出現過爭辯的臉紅脖子粗的情況。
看那架勢簡直就是要擼袖子幹架了!
吳振海和宋秋也不說話,談笑風生的看著兩人,這些法律層麵的專業,他們不懂,花錢雇他們就是來幹這個的,他們就應該為各自的金主賣力才對。
直到天色傍晚,一份令雙方滿意的合同終於算是搞定了。
吳振海和宋秋兩人簽訂了這份合同。
“我明天就安排人把藥材給送過來,其他的,都由宋老板安排了。”吳振海笑著跟宋秋握手道別。
“應該的。”宋秋答應出聲,送吳振海他們離開。
一大筆生意,一整天的忙碌,讓宋秋忘了早上接到的那個電話,忽略了電話的事,打電話給他的是政法委書記吳延暉,吳延暉在電話裏告訴他,他安排了市局刑警隊重案組一組的組長夏勝男,去調查陳堅打宋維的治安案件。
夏勝男的調查結果已經出來了,陳堅沒有打宋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