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我們可以理解為什麼有許多接受了所謂好的教育的女孩除了蒼白的、毫無價值的小說外,不讀什麼更有分量的東西,為什麼她們不是好夥伴,為什麼她們表現出精神的乏力。至於說她們會在玩夠之後逐漸安靜下來,情況並非如此。如果她打算恢複失去的基礎,那她就要從頭再來,而且是在一個養成習慣、發展力量比起童年時要困難得多的年齡。另外,她對舞會的喜好,對於一種有組織的娛樂活動的喜好不斷增長,從而取代了從夜晚讀書、與其他孩子在爐邊遊戲、家庭音樂、與友好的鄰居聊天等活動中獲得快樂的習慣,取代掉這些能提供無數快樂的家庭生活的習慣。因為,“快樂存在於不為人知的禮物之中,它無處不在,誰發現它,它就屬於誰。”無休止地參加舞會以尋找快樂的很大害處是,使人們對快樂的環境和自然條件視而不見。至真至純的快樂是不經意間發生的,這種意外的禮物是發現而不是找到的,它隻是順其自然而發生的。那麼,那些走相反路線的父母——規定他們的女兒必須待在家中幫助母親的——又怎麼樣呢?他們不追求快樂,他們的女兒也應該不追求,當他們年輕時他們有許多家務事要做,他們的女兒也應該這樣。“遊手好閑沒有絲毫好處”是他們的信念。
好,要糾正這些錯誤的觀點,下麵這些應該牢記,你不能把陳舊的腦袋安放在年輕的肩膀上,年輕的時候總要嬉戲作樂,不管他們是小貓、小羊羔還是少女。那些在較大的人看來是故意的尋歡作樂,對於女孩來說隻是“去發現和擁有不為人所知的禮物”。舞會的快樂之所以是令人高興的,恰恰是因為它們給女孩們提供了遇上她們所喜歡的其他年輕同類的機會,“這是天性的要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年輕人就是喜歡和年輕人待在一起。我們要做的就是明確地劃分界限,任何一種極端都是有害的,女孩應該有一定的任務,其中穿插少量的娛樂計劃——如一周出去一次還是兩次成為一項規定——幾個晚上用來享受家庭歡樂,上午分配給例行的任務和工作,如果一些社會習俗無法避免,就要取消晚間的家庭娛樂,以免影響第二天早晨的活動。但是對這個問題提出具體的規定對我來說似乎太狂妄了,每個母親在為自己的孩子作出規定時都要記住:“沒有娛樂的工作會讓孩子變得愚笨,沒有工作的娛樂會使孩子成為純粹的玩具。”
娛樂與職業
我留下一點空間來討論一下在家中的年輕婦女的適當的職業問題。在這裏這個問題已變得越來越尋常,而且在某種程度上,對家庭而言,學校在持家方麵指導年輕的女士可能是對母親領地的一種侵犯。對於家裏的烹調、打掃、修整、整理等工作,每個女人都應該了解而且知道該如何操作,並且一項在母親監督下的常規的實踐訓練課最好每天占據女孩上午的一到兩個小時。我要建議使用有很大用處和價值的《家庭手冊》,在這本書中,年輕的持家者精確地記下如何做好從擦亮地板到煎蛋卷的每件事,不管是她自己曾經做過的還是她看到別人做過的,這本冊子充滿了每個家庭主婦收集的小小的好主意。這樣的“谘詢手冊”將會成為無價之寶,因為它包括了個人的經驗,而且讓她在向那些“從沒看到這種做法,夫人”的人發表意見時能夠更權威。晚餐的點菜、布置桌子、對家庭事務在短時間內的完全控製,這些都應該在持家訓練中有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