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台灣地區勞工供不應求,致使企業基層人員缺乏,人力資源不足,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為求趕上進度,需要廣泛招募人手,但在作業類別上卻往往因專業不齊而有所缺失。因此在情急之下,任用的人員難免良莠不齊,有些素質差的員工不僅工作不稱職,且往往我行我素,不能遵從公司規章,造成人員管理上的困難。
一個成功的企業經營者,必然會為公司的未來著想,在自己成為領導者的頭一天開始,就要進行接班人的培養。否則,在自己任職期間,企業經營有聲有色、成就卓越,若一旦後繼無人,事業勢必會迅速趨於衰敗。
事實上,無論新進員工在工作上或行為上的表現,主管者都應負起連帶責任。對員工施以教育訓練,並教育其恪守公司規章,在這點上,當然主管者能以個人特有風範統禦部屬,那是最好不過了。
(一)人員選用
人員采用的考選不隻是企業對於應征者的考選,也是應征者對企業的一種考選。
一般企業考選的對象有兩種:
1.畢業生
選擇此種對象是為企業的將來培養人才,期待幾年之後,他們能成為企業的重要成員,給公司的經營帶來利益。選定此種人員的主要動機及能力評估大致如下:
(1)企業估算未來發展人力需求及需要培訓的未來人才;
(2)對其“潛在能力”的選擇比較重視;
(3)視其前往公司就業意願強烈程度而論。
2.中途用人
選擇中途用人的方法,為目前企業最常采用,但以企業組織管理之邏輯與倫理來談,並非良策。發生此種選擇人才的原因在於:台灣地區中小企業多,各項人事管理製度欠缺;企業福利待遇較差;企業人事規劃及發展規劃未對此作出計劃。
對於采用中途錄取人才方式的主要動機及能力評估為:
(1)臨時缺人需要補進;
(2)人才現有能力符合目前公司需要;
(3)對於“潛在能力”亦要重視。
關於上述兩種選用人才的方法,最主要的目的是選擇“良好的人才”。
所謂“良好人才”的評估必須注意下列條件:
·潛在能力的培養
·現有能力的評估
·對於公司的意願性
·對於公司的適應性
在挑選人才的過程中要注意讓應征者對公司有良好印象,遂產生信賴和信心,有“不管怎樣都要進此企業”的積極態度,如此才能選到好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