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取回活死人之眼【二】(3 / 3)

沒過多久,巫族的人就死了大半。這時來了一位巫師,帶著一張白色的麵具,他說:我可以救你們,但是有個條件。

七位族長一同商議後,答應了巫師的條件。

數天後,族內不再死人。

而這時,輪到我族旅行這個條件。”

後麵還曾敘述道,“原來這個巫師,就是那個被看下頭顱的不祥之人。可是不知道他用什麼方法,又活了過來。”

上麵記載說:“因為巫師救了巫族,所以我們信奉他為知先。並且,擁有與族長一樣的權力。”

這名透明皮膚的外來者,也就是知先,活了整整四千多歲,後來在一次戰亂中死亡。

不過這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殺死他的辦法!“挖去他的雙眼,然後處決。”因為有人告密說:“他的眼睛是活死人之眼,隻要眼睛在,人就不會死。”

而這個告密的人,偏偏叫:“猶大。”

這讓我想起了耶穌的十二門徒,因為猶大曾經出賣了耶穌。

我又花了時間整理這些關於活死人之眼的有關信息,不過我覺得,好像忽略了些什麼。

早晨睡醒的時候,肩上多了一件長衣,我伸手抓了抓衣肩,忍不住笑了起來。

“那個女人一定是來看過我。”我想到這就笑的更起勁了。

雖然她說不告訴我,但是卻給我留下了一些信息,特別是桌子上的一本紅色日記。

“為什麼不來直接交給我?非要這樣。”我呢喃著說道的同時,也搖了搖頭,表示實在搞不懂這個女人的想法。

日記的名字非常的老土,竟然叫“吸血鬼日記。”

我翻開第一頁,上麵寫到:“詛咒的開始,便是死亡的終結。”

落筆的名字叫:“但”。

我奇怪的嘟囔說:“為什麼是這個但?不是雞蛋的蛋?或者是混蛋的蛋?”我說著,揉了揉自己有些發餓的肚子。

繼續看日記,不過這日記很奇怪,因為沒有日期。

從理論上說,寫日記的人,往往都是要記錄下某一天的某一些事或人,日期相當重要。

可是這本日記,卻沒有日期。

我YY想到:“不會是但丁的日記吧?”

想了想,覺得很可能!

日記的第一篇寫著:“我死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死。也許是因為,她說:她希望我死,需要我死。所以,我便死了。”

我罵道:“神經病吧?這是。”

繼續看下去,是這麼寫的。

“死後的時間,過的很慢,大概有七天,我才緩緩的醒了過來。唯一感覺不太適應的,就是饑餓。所以我吃了很多東西,但是很快就發現饑餓並沒有消失,反而覺得更加饑餓了起來。”

“這家夥不是個胖子吧?還是無底洞?”我判斷道。

“所以,我沒有選擇。”看到這句話,我的心突了一下。

想到:“不會喝血了吧?”

可是卻和我想的恰恰相反,因為這個家夥忍耐了一整年的饑餓,最後在一次發狂中,殺死了自己的仆人,並且喝下了仆人的血。

第一篇日記的結尾說:“若是能夠懺悔,我想身體的變化,就是懺悔的開始。”

我忍耐著翻到日記最後的衝動,繼續看第二篇日記。

上麵說:“過了一個月了,我的皮膚越發蒼白,我的年紀越來越年輕,可是這些都不算太壞。最壞的是,我需要血!我需要更得血!!所以,我又殺了人。”

“走上了吸血鬼之路嗎?”我歎息一聲,說道。

“很快,周圍的人,就發現了異常的我,他們想殺死我!可是我還不能死!因為,她還需要我。”

“這個她,明顯是個關鍵人物。”我想到,也猜測到。

最後,這個家夥被人仍在火堆裏。企圖用火,燒死他。

可是實際上,火使他變得更加凶殘了起來。

第二篇日記的結尾說:“我遠遠沒有意識到,自己所犯下的錯誤。但是當我意識到了的時候,我已經不能自拔!更加重要的是,活死人之眼的詛咒已經烙印在了我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