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投影燈下的那一枚耳釘,我的腦子裏不停的試演著凶案發生的經過,但是總覺得有哪些地方不對勁,但是,一切又是那麼合乎邏輯,又好像並沒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
說不對勁,是因為潛水隊員送來的耳釘。
剛剛那個瘦削隊員誤會了我話裏的意思。
我當時隻是重複了他的話,“隻有一枚耳釘!”,我的重點是耳釘,而不是一枚,因為……因為死者李芳芳的兩隻耳朵我看過,耳垂上不是沒有耳洞,而是她的耳洞卻隻適合佩戴那種極為誇張的大耳環,根本不可能戴上這種小巧的耳釘!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我從她耳垂下垂的程度來看以及雖然耳洞的拉伸方向完全可以判斷得出來,這個女人平日裏的行事極為的誇張與前衛,戴耳釘的女人一般都是那種很有主見,精幹非常的類型,卻不是她這種看起來是大姐大,可是實際上卻在骨子裏膽子很小,極為怕事的性格。
說有什麼地方不對勁,便也是這枚耳釘的問題了。
如果非要給這枚掉落在井底的耳釘一個解釋的話,那便是有另外一個女人,在某個時刻,無意中將自己的耳釘掉落,亦或是某個女人不想要自己的這枚耳釘了,隨手摘下扔到了古井之中。
當然,戴耳釘的不一定是女人,還有可能是男人。
這,也就是我最後想到的,又好像並沒有什麼不合適的地方。
如果這枚耳釘與這個案子有關的話,那麼說不定找到李芳芳的男朋友,也就是那個極有可能與她同樣紋了割肉紋身的那個男人之後,便會發現他的耳朵上少了一個耳釘,或是隻有一個耳洞,這個耳釘,是他所佩戴的。
這樣解釋,這個案子倒也不算複雜,可如果當時在場的除了死者李芳芳,以及她的男友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女人的話,那……
想到這裏,我的背脊微微發涼起來。
李芳芳的男朋友能殺李芳芳,說不定便在這之前就有過類似的經曆,而且,他也是將李芳芳的前任騙到了法啟寺,然後在井邊殺掉!
隻不過,那個我臆想出來的“前任”,並沒有被李芳芳的男朋友拋屍井中,或是埋在了別的地方,亦或是……他隻是想動手,卻因為什麼原因終止了自己殺人的行為,隻是扯掉了那個“前任”的耳釘嗎?
在千年古寺裏殺人,還很有可能是連環殺人,如果這個案子坐實了,那可想而知,它產生的轟動效應將是巨大的!
現在,舉全局之力將法啟寺掀個底朝天顯然是不太現實,所以,先將那個李芳芳的男朋友,也就是本案的重要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然後再有的放矢,效果應該更好。
希望羅頭他們的抓捕順利吧!
夜,已深,我沒有參加羅頭他們的行動,但我知道,今天晚上,注定不會是一個太平的夜晚。
一個半小時之後,羅頭的電話響了起來。
“抓到了?”
我開門見山的問道。
電話那頭,羅頭的聲音有些惱怒。
“我們問了李芳芳的同事以及朋友,大家都知道李芳芳有一個男朋友,可是這家夥每一次出現都是墨鏡鴨舌帽,整個一裝在套子裏的人!”
羅頭頓了頓後,接著又道,“不過呢,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我們在李芳芳的家裏搜出了幾件男人的內褲,上麵的DNA我們讓隨行的技術隊員立刻做了快檢,哼,那家夥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哦?也是個有前科的人嗎?”
羅頭的回答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沒想到,這撲朔迷離的案子,竟然最終還是要由DNA檢驗來確定犯罪嫌疑人。
“對對,是有前科的人,那個小子叫閻欽,是個三十五歲的老光棍!因為有故意傷害罪蹲過三年的大獄。”
蕭棲梧在電話那頭接了一句道。
“哎羅頭,你們隻是在了李芳芳的家裏發現了屬於閻欽的內褲,但會不會是李芳芳同時交往了兩到三個男朋友,以至於某個時刻,閻欽在李芳芳的家裏與她歡合的時候留下了你們找到的證據,可是實際上也隻是一條內褲而已呢?”
我想了想後對著電話問道。
我這麼問,是不想我們過早的武斷認為凶手便是這條內褲的主人,就像是你不能在商場被盜後,在出口隨便抓到一個出來的人就認定他是小偷一樣。
“宋老大,你的擔心沒有錯,所以,我們去了趟閻欽那小子的家,結果……閻欽早特麼就收拾了行李跑路了!你說,他不做賊心虛,幹嘛要跑來著?看來,我們在法啟寺搞出那麼大的動靜,這小子也從網上或者是電視上看到了新聞,先我們一步腳底抹油開溜了。不過,我們當然不能僅憑這一點就認定凶手就是閻欽,宋老大,你分析的一點也沒錯,我們在這小子家的廚房裏發現了半袋生石灰,特麼的,證據鏈就快要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