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5章 商務中的價格談判(1)(3 / 3)

假如雙方繞來繞去都不肯先報價,這時,你不妨突然說一句:“噢!我知道,你一定是想付100元!”對方此時可能會爭辯:“你憑什麼這樣說?我隻願付60元。”他這麼一辯解,實際上就先報了價,你盡可以在此基礎上討價還價了。

6.2談判的價格原則

價格談判中,談判雙方應該以影響價格的各種因素、所涉及的各種價格關係、價格談判的合理範圍等為基礎。同時,由於交易雙方處於對立統一之中,價格談判的過程中,不僅要以己方可能獲得的利益為出發點,更必須考慮對方可能的反應和能否被對方接受。本節從報價、價格解釋和價格磋商這3個方麵分別講述在價格談判中應該遵循的原則。

6.2.1報價的基本原則

報價的分寸把握得當,就會把對方的期望值限製在一個特定的範圍,並有效控製交易雙方的盈餘分割,從而在之後的價格磋商中占據主動地位;反之,報價不當,就會助長對方的期望值,甚至使對方有機可乘,從而陷入被動境地。可見,報價中應該依據什麼樣的原則,直接影響價格談判的開局、走勢和結果。一般情況下,報價應遵循以下三個基本原則。

1.以開盤價為“最高”或“最低”價原則

對於賣方來說,開盤價必須是“最高”價;與此相反,對於買方來說,開盤價必須是“最低”價,這是報價的首要原則。

首先,開盤價為己方要價定了一個限度。如果己方是賣方,開盤價為己方訂出了一個最高價,最終雙方的成交價格肯定低於此開盤價;如果己方是買方,開盤價為己方訂出了一個最低價,最終雙方的成交價格肯定高於此開盤價。

其次,開盤價會影響對方對己方提供商品或勞務的印象和評價。因為在一般情況下,價格總是能夠基本上反映商品的價值。這無疑有利於實現賣方更大的利益。

再次,開盤價高,可以為以後磋商留下充分回旋餘地,使己方在談判中更富有彈性,以便於掌握成交時機。開盤的“高開價”和“低出價”中的策略性虛報部分,就為討價還價過程提供了充分的回旋餘地和準備了必要的交易籌碼,這可以有效地造成作出讓步的假象。

最後,開盤價對最終成交價具有實質性影響。開盤價高,最終成交價的水平就較高;相反,開盤價低,最終成交價的水平就較低。

2.開盤價必須合情合理

開盤價要報得高一些,但絕不是指漫天要價、毫無道理、毫無控製,在高的同時必須合乎情理,審時度勢,基於價格談判的合理範圍,否則就會失去交易機會和導致談判失敗。如果報價過高,又講不出道理,對方必然認為缺少談判的誠意,或者被逼無奈而中止談判揚長而去;或者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相對也來個“漫天要價”;或提出質疑,而己方又無法解釋,其結果隻好是被迫無條件讓步。因此,開盤價過高將會有損於談判。

3.報價應該堅定、明確、完整,且不作任何解釋說明

報價時,態度要堅決、果斷,毫無保留、毫不猶豫。這樣做能夠給對方留下己方是認真而誠實的好印象。任何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行為,必然會導致對方的不良感受,甚至會產生不信任感。

開盤價要明確、清晰和完整,以便對方能夠準確了解己方的期望。開盤報價的內容,通常包括一係列內容:價格、交貨條件、支付手段、質量標準和其他內容。開價時,要把開盤的幾個要件一一講清楚。

6.2.2報價解釋遵循的原則

通常情況下,一方報價完畢之後,另一方會要求報價方進行價格解釋。價格解釋是報價之後的必要補充,是價格談判過程中承前啟後的重要環節。在作價格解釋時,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即不問不答、有問必答、避虛就實、能言不書。

1.不問不答

是指對方不主動問及的問題不要回答。報價時不要對己方所報價格做過多的解釋、說明和辯解,對方未問到的一切問題,都不要進行解釋或答複,以免造成言多有失的結果。

2.有問必答

是指對對方提出的所有有關問題,都要一一做出回答,並且要很流暢、很痛快地予以回答。既然要回答問題,就不能吞吞吐吐,欲言又止,這樣極易引起對方的懷疑,甚至會提醒對方注意,從而窮追不舍。

3.避虛就實

是指對己方報價中比較實質的部分應多講一些,對於比較虛的部分,或者說水分含量較大的部分,應該少講一些,甚至不講。

4.能言不書

是指能用口頭表達和解釋的,就不要用文字來書寫,因為當自己表達中有誤時,口述和筆寫的東西對自己的影響是截然不同的。當然,有些國家的商人,隻承認筆上的信息,而不重視口頭信息,因此要格外慎重。

6.2.3價格磋商的原則

如何通過價格談判取得整個商務談判的成功,如何在價格談判中獲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是銷售人員必須熟練運用的關鍵談判技巧。在價格磋商過程中可以遵循以下原則。

1.目標包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