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交易時間。每周周一至周五開市。每日分前、後兩市,上午9:30~11:00為前市,下午1:30~3:00為後市。法定假日不開市。
b.報價。這裏專指報價升降單位。每股市價未滿100元者為1角,100~200元為2角,200~300元為3角,300~400元為5角,400元以上為1元。
c.交易類別。分為當日交易、普通交易和約定日交易三種。當日交易,即買賣成交的當天,成交各方進行清算交割;普通交易,即買賣成交後的第四個營業日,成交各方進行清算交割;約定日交易,即買賣成交後的15天內,成交各方按約定日期進行清算交割的交易。
d.成交原則。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成交。價格優先,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時間優先,即指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e.口頭唱報競價交易過程。口頭唱報競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即為成交。交易過程如下:
第一步:交易員接到交易指令後,依序編號填列“證券買賣記錄單”,一式三聯,並加蓋時間戳記;
第二步:交易員到指定區域唱報競價;
第三步:唱報的價格成交後,由賣方填製“場內成交單”一式三聯,與買方一並在指定欄目內簽蓋印章後,將第三聯交中介經紀人簽章和加蓋時間戳記,第一、二聯由買賣雙方各自收存。
第四步:通知場外營業櫃台轉告委托人。
f.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交易過程。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則采用雙方申報價的平均價成交;若買賣雙方隻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則采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格成交。其交易過程大致如下:
第一步:證券商營業部按委托書內容要求,將買賣指令輸入計算機終端,通知其場內交易員申報競價;
第二步:交易員接到交易指令信息後,將信息貯存和編號後,一並輸入交易所計算機主機;
第三步:交易所計算機主機接受買賣申報後,進行自動查詢,成交後在交易席上終端機發出成交信號,有關各方至中介經紀人處在“場內成交單”上簽蓋印章,取回回執聯;
第四步:通知場外營業櫃轉告委托人。
g.專櫃書麵競價交易過程。交易成交的決定原則與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完全相同,其交易過程如下:
第一步:交易員接到通知後,依序編號填寫“證券買賣記錄單”一式三聯,將第一聯交中介經紀人收執;
第二步:中介經紀人接到申報,將其登記在“證券買賣申報記錄表”上,並與“證券買賣記錄單”核對無誤後,由交易員簽蓋印章;
第三步:中介經紀人接到申報後即撮合成交。成交後,填製“場內成交單”,並輸入電腦,同時通告交易員;
第四步:交易員接到成交通知後,立即到指定地點在“場內成交單”有關欄目內簽章,履行成交手續;
第五步:通知場外營業櫃台轉告委托人。
⑤交割清算。a.交割。交割,是指股票的賣方將股票交給買方,而買方則把錢款交給賣方的行為。它包括兩個階段,即客戶與證券商間的交割和證券商間的交割。股票成交後,即應分步辦理交割手續。
b.清算。清算,就是證券經紀人之間將買賣證券的數量與金額分別抵消的行為,目的是減少證券商之間實際交割的證券或價款,以節省時間、人力和物力。基本過程為:
第一步:清算機構將各清算成員每種證券的買賣分類並加以相互抵消,得出應結清的餘額;
第二步:確定每一成員應收進或支出的證券或價款數額;
第三步:實際支付有關證券或價款,結清餘額。
⑥過戶。過戶,就是股票所有權從原所有者轉移給新所有者時所做記錄的過程。股票過戶後,股票持有人就成為股份公司的股東,享受分紅派息等股東權益。一般來說,股票成交後,若不想在短期日賣出,就應到登記公司辦理過戶手續或通過辦理托管,完成過戶。過戶主要有三種形式:
a.分紅派息前過戶。即在發行公司公布分紅派息的截止過戶日前到登記公司辦理過戶手續。辦理時,須持代碼卡、身份證、股票及買進報告書,填寫“過戶申請書”後,辦理過戶。
b.換領股票前過戶。當股票背書轉讓登記欄用完後,由買方代理證券商將該股票連同過戶資料送登記公司辦理過戶,並代買方領回新股票。
c.非交易過戶。即指贈與、繼承過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