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鬼跟臘耳山(2 / 2)

江處長說:我同意你們的判斷。下一步,你們推斷一下嫌疑人的作案過程。

我說:綜合以上情況,我認為嫌疑人或嫌疑鬼怪致昏魯瑤瑤或者製服魯瑤瑤以後,江處長和朱老警也跟著昏迷,嫌疑人從魯瑤瑤守候的大門入室,將手榴彈綁在門上。然後,嫌疑人從後窗爬出,抱著竹子柱頭跳下,從手榴彈下麵的方向逃離現場。

江處長說:你們考慮沒有,為什麼手榴彈上隻發現了嫌疑人右手食指和拇指的指紋?窗子上發現的左手五個手指指紋清晰可見,而右手隻提取了拇指和食指指紋?

李梅和我你看著我、我看著你,不明就裏。

李梅說:嫌疑人不規避指紋,要麼缺乏反偵查意識,要麼膽大妄為。

我說:處長,可能是我們勘察不仔細,沒有提取到那幾個手指的指紋,我們再勘察一下吧。

江處長說:暫時不用再勘察了,我詳細觀察了你們剛才的勘察情況,都是非常認真細致的,不可能出現你說的漏提指紋現象。

我說:那說明什麼?

江處長說:一般人捆綁手榴彈都是左手握彈,右手綁繩子,而嫌疑人是右手握彈,並且是用右手食指和拇指握彈,用左手綁繩子,說明嫌疑人右手有問題,極有可能是殘疾。

我說:會不會是左撇子?

李梅說:豬頭,即使是左撇子也會將拇指和食指以外的三個手指伸出來捆繩子或者抓握手榴彈,嫌疑人這三個手指一定不能正常使用,或者壓根就沒有這三個手指。後窗上的右手隻提取了拇指和食指指紋,更加證明了江處長這一推斷。

我急忙說:處長,仇石匠的右手不就被火燒過,拇指和食指以外的三個手指被燒沒了,未必是他?

江處長說:你這下動腦筋了,我也有此看法。李梅根據指紋推斷嫌疑人為成年人;你根據鞋印推斷嫌疑人一米七左右,體重一百五十斤左右;我提出的嫌疑人右手拇指、食指以外的手指缺失。等等特征,不是與仇石匠相符嗎?

我說:仇石匠當真是臘耳山的人,這麼說他跑回來了?

江處長說:仇石匠極有可能從鳳池山逃回了臘耳山,糾集了一些吸血鬼怪,製造了這起慘案。這下,你的端公又有用武之地了,你在兩個現場發現鬼怪作案痕跡沒有?

我說:仇老伯和仇伯娘以及他家的三頭牛被殺,吸血鬼怎麼吸的血液和肌肉組織體液我不清楚,但吸取腦花是用某個器具或者直接對準鼻孔,捅破或吸破顱腔底部,再吸取腦花的,應該是吸血鬼作案。但是,你們被致昏這個現場,我沒有發現半點吸血鬼作案的痕跡,僅僅是根據魯瑤瑤突然失蹤,以及你們被“紅河大酒店”一樣的毒氣致昏,推測有鬼怪一起作案。

江處長問:仇老伯、仇伯娘在竹林墓地被殺和我們被致昏的案件是否有關聯?

我說:從現有痕跡物證等證據,我看不出有什麼關聯,但我感覺有緊密聯係。

江處長說:說詳細點。

我說:嫌疑人好像預感到什麼人要來仇老伯家,先將仇伯伯、仇伯娘引誘到竹林墓地中殺死;又引誘我們尋找仇老伯、仇伯娘,趁機在仇老伯家布局,等我們回來後痛下殺手。

江處長說:那嫌疑人為什麼不直接在大山中殺我們?

我說:嫌疑人可能認為我們四人在一起時,它們不是我們的對手,或者沒有十足的把握獲勝,必須將我們分開。

江處長問:你們感覺嫌疑人預感到誰要來仇伯伯家?

我說:有可能專門針對我們;有可能針對其他人,讓我們提前碰巧遇到。

李梅說:不對,我感覺嫌疑人專門針對我們布的局。一是現場出現了疑似仇石匠,二是現場出現了與“紅河大酒店”一樣的毒氣。

江處長說:此前我一直認為是彭州掘墳盜屍案件的“英子”糾集一幫吸血鬼怪,沿途跟蹤、誅殺我們,原以為在明昆市擺脫它們的跟蹤後就萬事大吉了,準備抓到仇石匠或者查到仇石匠的基本情況,返回黔州時,順便與它們戰鬥一番。現在我改變看法了,“英子”和仇石匠之間一定有某種緊密的勾聯,它們預計到我們一定要抓捕仇石匠,安排嫌疑人沿途跟蹤、誅殺我們,有可能是為了保住仇石匠。同時,為了防止沿途誅殺失敗,讓仇石匠提前返回臘耳山或者提前安排臘耳山的同夥給我們布局,等待我們落網。現在,我代表地區偵緝處決定,將抓捕仇石匠的案子、查找魯瑤瑤的案子和抓捕“英子”的案子並案偵查,偵緝手段和端公手段合成使用。二娃,我和李梅的重點精力放在查找仇石匠、協助紅縣偵緝機關,你的重點精力要放在尋找魯瑤瑤上麵,一定要找到魯瑤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