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話呢?”絡腮胡怒斥。
我尷尬的咳了兩聲,改口道:“口誤口誤。我是說,這種人心裏有鬼,是不敢進警局的。反正線索我是提供你們了,能不能抓到,就看你的本事。對了,那瘌痢頭被我拍得挺狠,三五天是下不了床的。你們可以從醫院診所方麵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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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警察不說話,對視了一眼。然後,絡腮胡開始埋頭“唰唰唰”地記錄起來。很明顯,我的話得到了他們的認同。這是好事,我必須先拉進彼此的關係,後麵才好借他們的力,辦成下麵的事。
“警察同誌,我還有一個案子要交待。”等絡腮胡寫得差不多了,我把琢磨了很久的話,說了出來。
如我所想的那般,倆警察不約而同地抬頭看我,眼神中閃爍著興奮的光。很多影視作品上,都有這樣的橋段,在審一個案子的時候,往往會牽連出另外的案子,有可能後者還要比前者重大。對於喜歡查案破案的警察來說,這等於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
換個方式來說,你本來想挖紅薯的,結果一鋤頭下去,不隻挖到了紅薯,還帶出個蘿卜。是不是特別的驚喜?
很明顯,倆警察現在就很驚喜,都專注的看著我,等著我下麵的話。我清了清嗓子,如實交代道:“也是關於人販子的。”
說完這句,我就見兩人的目光變了,變得古怪起來。好像在說,你小子怎麼老和人口拐賣扯到一塊兒?
我無語,我想這樣嗎?這不是命麼。我幹咳了一下,掩飾住臉上的尷尬,老警察也覺得這樣看我不太好,鼓勵的說道:“沒事的,你繼續往下說。”
“這是好幾年前的案子,確切時間,應該那年的是9月22號。在桉城火車北站那邊,發生了一起搶奪孩童的事件。一方是一對夫妻,也就是孩子的親生父母。而另外一方,是個瘋女人。最終,那女人得了手,把孩子搶走了。”
“一個女人,竟然能從兩人手裏把孩子搶來?”絡腮胡一臉不可思議,“這女人勁很大嗎?還是說,身材特別壯?”
“額……都不是。她之所以能得手,是因為有人幫忙。”說道這,我臉上一紅,慚愧的用手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那個幫她的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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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絡腮胡突然一探身,手往腰間撫去,做了個要掏槍的姿勢。嚇得我渾身一顫,連忙解釋道:“別衝動,我這不是搞錯了嗎?知道自己幫錯了忙,想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啊。”
絡腮胡瞪了我一眼,好在沒有真的掏槍,而是慢慢的坐了回去。我輕籲了口氣,隻覺得一頭的冷汗。千鈞一發啊,要是搞個不好,他就這麼給我來上一槍,到了閻王爺那裏,我連冤都不知道該咋喊。
你說這絡腮胡,怎麼那麼衝動呢?好好聽人說話不行嗎?非要喊打喊殺的。
真是的!就剛才那一下,我差點就被嚇得尿了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