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還有個後續。孩子媽媽追出車站,找到了抱孩子那人,要求歸還孩子。而對方卻硬說那孩子是他們的,還反咬一口誣陷孩子媽媽是瘋子,要搶他們的小孩。
當時的情景,也如現在這般。旁邊圍滿了看熱鬧的人,卻沒有一個上來幫忙,都眼睜睜地看著倆人販子,欺負這女人。而被圍攻的女人,就如今日的梅雨荷一樣,是那麼無助,那麼淒涼——這一幕,我想不隻是我,恐怕隻要是看過這一節的人,心裏都會憋屈。
而更讓人憋屈的還在後麵,當三人糾纏不休的時候,旁邊來了個不知道是人販子同夥,還是不明真相的“熱血”看客,竟然幫著那兩個人販子,把孩子媽媽控製住。而那倆人販子,便趁機溜走。再看那幫手,擺出一副我是做好事的嘴臉,反而站在道德的最高點上,指責真正的受害者。
每每看到這一茬,我都在想,真有這麼傻缺的人?拉偏架到這種程度,和人販子有什麼區別?但後來一想便明白了,無論他是同夥還是看客,即使知道後麵做錯了,大可以用“不知道”“隻是幫忙”為借口,無論是警察根本拿這種人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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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今天現場並沒有出現這樣的人,梅雨荷已經夠慘了,不可能什麼倒黴事都讓她碰上。畢竟電視上是藝術加工,把很多事情放大化,讓觀眾有更深刻的印象。
當然了,雖然是藝術加工,但藝術總是來源於生活的。像梅雨荷今天的遭遇,現實世界中聽過還少嗎?網絡上,新聞上,都會有這樣的報道,人販子當街搶孩子,還反口誣陷受害者。
搶來的孩子,被他們如貨物一般賣出去。運氣好的,被人收養至少有口飽飯吃;而運氣不好的,就如同妞妞小天魚兒那樣,被人控製,成為壞人斂財的工具。整日過著暗無天日的生活,沒有希望,沒有未來。
至於那些失孤的受害者,卻要用一生的時間,來追尋親子的下落。或許在十年,二十年後的某一天,能找回孩子。亦或許,一直了無音信。而梅雨荷,明顯是後者。
今天,可能是她見妞妞的最後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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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我心中沸騰了起來。女人懷裏的那個孩子,正是妞妞。對於這一點,我是無比確定的,因為紅繩可以作證。再看她的眉眼,依稀和王柯文有幾分神似。
錯不了,絕對是梅雨荷的孩子無疑!
好像是回應我的想法,梅雨荷那邊突然淒厲地哭喊起來:“還給我,把孩子還給我……妞妞,快來媽媽這邊……”
她說著,渴望的看著女人懷裏的妞妞。但妞妞還小,早被這場麵嚇傻了,隻得一個勁地哭著叫“媽媽”。旁人看不明白,一時之間也分不清楚,她到底是叫誰媽媽。
那女人看似安撫地摸了摸妞妞的腦袋,回罵道:
“滾!瘋女人。要孩子自己生去,別搶我孩子!她不叫妞妞,她叫倩倩!”
倩倩,倩你妹啊!這人販子果然夠專業啊,一轉眼就連孩子名字都取好了,照這樣下去,說不定還真有人相信的。
我心頭的怒火燒得更加旺盛,二話不說,衝上去飛起一腳就踹在那男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