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從明說完,掏出煙遞了一支給秋宇,自己點上了一支,便不再說話。
秋宇一直在翻看著卷宗,等郭從明說完以後,隻是點了點頭,並沒說話,繼續著當前的工作。直到過了一個多小時,秋宇才抬頭問了一句,“現場的燃燒殘留物在哪?我從卷宗裏看到你們已經提取了。”
“在物證室。”郭從明答道。
“能不能帶過來讓我看一看,全部帶過來。”秋宇認真的說道。
“沒有問題。”郭從明說完,掏出手機打了個電話。過了十多分鍾,一名民警便走了進來,手裏還提著兩個大物證袋。他來到秋宇麵前,將袋子打開,又遞了一雙塑膠手套給秋宇。
袋子裏麵全是黑漆漆的東西,剛一打開,便飄出一股混合著火煙味的烤肉香。秋宇將裏麵的東西逐一拿在手裏,仔細的觀察著。過了半個多小時,他才讓人將這些燃燒殘留物收好,帶了出去。
“郭大隊,這起案子看完了,我說句心裏話,你可別不愛聽。”秋宇皺著眉頭說道。
“有什麼你直說好了。”郭從明嘴上是這麼說,心裏還真是有些忐忑。
“這起案子,說實話,破案難度確實很大,不過,並不是說一點希望也沒有。在我看來,這個現場,你們勘查得還不算是很仔細。”秋宇撇了撇嘴,繼續說道:“那些暫時不說了,我說一下我對現場的看法。”他頓了頓,又道:“這起案子,我的看法跟你們一樣,現場確實隻是一個拋屍的地點,並不是第一作案現場。死者是男性,死於圓頭型鈍器擊打致顱腦損傷死亡,死因結論下得很準確,沒有什麼問題。屍體全身表麵皮膚被碳化得很嚴重,多處位置出現了像是皮膚組織收縮裂開的痕跡,從屍檢照片和報告上來看,你們認為,這是由於屍體外部受到高溫而導致皮膚萎縮,與內部肌肉的溫度差異較大而形成的崩裂。我同意大部分位置的開裂確實是這種情況,但我也仔細看了這些裂口的細目照片,發現並不是所有的痕跡都是這樣。有幾個位置,比如小腿踝關節、還有膝蓋,這幾個部位上的部分裂口,周圍非常的光滑。因此,我認為,這些並不是開裂,而是銳器切割痕跡。”
“你的意思是說,死者並不是死於鈍器擊打頭部導致顱腦損傷死亡?”秋宇這話一出口,郭從明驚得從座位上跳了起來。
“不是這個意思,剛才我就說過,死者的死因定性並沒有錯。我的意思是,這些銳器切割形成的創口,很光滑,而且也很均勻,應該是死後才形成的。我個人認為,犯罪嫌疑人用錘子擊打受害人頭部,導致受害人死亡以後,最初的想法,很有可能是要碎屍。但是最後,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又選擇了將死者包裹起來,帶到外麵拋屍焚屍。也許是怕被人發現,也許是實在下不了手,也有可能是覺得太過於麻煩,總之,他沒有選擇繼續碎屍,而是采用了這樣一種手段。”
秋宇想了想,又接著往下說道:“屍體的包裹物,我看了燃燒殘留物以後,找到了一小塊還沒有被完全燃燒的。這一小塊,當時應該是被屍體完全的壓在了身下,才沒有被完全燒毀。從這些殘留物來看,包裹的東西應該是個床單。這種床單,上麵印有鮮花圖案,底色是粉色,屬於我們小時候家裏常用的那種。花紋很土,質感又不是太好,現在城市裏已經很少有人在使用,農村裏倒是還很常見。”
“從現場原始的照片來看,死者體型偏瘦,包裹物是一整塊的床單,屍體被這塊床單整個的包裹了起來,又在前側打了一個很大的死結。這種包裹的方式,相當於自製了一個很大的簡易單肩挎包,屍體被完全的裝進了包裏。這種包裹的方式,有一個極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將屍體斜挎起來,背在身上。如果是兩個人或者兩人以上的話,應該就不會包裹成這個樣子。也就是說,對於一具體型瘦小的屍體來說,一個人就足以背起這樣一具屍體,完成拋屍的動作。而且,非常適合一個人來完成。因此,我個人認為,嫌疑人應該隻是一個人。”
“這個拋屍和焚屍的地點,確實選擇的非常不好,就這麼丟在國道路邊開始焚燒,不是傻子,就是迫不得已。嫌疑人當然不會是傻子,因此,就應該是迫不得已。而焚屍的助燃物,居然選擇了最常見的香油,這也是迫不得已的一種體現。”